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各文化娱乐经营场所:
现将《子长市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分级分类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单位,请认真贯彻落实。
子长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6月24日
子长市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分级分类管理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精细化,营造平等、竞争的氛围,促进我市文化市场健康有序繁荣发展,区别经营单位之间的差异,针对不同类别不同规模的经营单位实施不同的政策倾斜,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文化市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子长市范围内的证照齐全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艺游戏场所、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艺术品经营单位。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分类加强对守法经营的规模以上经营单位的扶持和管理,通过对这些经营单位的政策倾斜促使各单位做出努力,从而提升文化市场整体质量并优化管理效率。
(二)守法经营的规模经营单位获得澳门金沙,澳门金沙官网政策支持的同时在自我管理、行业形象、服务质量等方面承担澳门金沙,澳门金沙官网的义务。
三、工作原则
(一)公平公开原则:确保分级分类方案对所有经营单位标准一致,评定过程与评定结果透明;
(二)能上能下原则:经营单位级别可根据文化执法大队的日常巡查结果进行升级和降级调整;
(三)业绩导向原则:主要依据单位规模、经营状况确定级别;遵规守纪、服务质量、安全生产情况为辅,综合考评。
(四)资源挂钩原则:不同级别的经营单位在政策等方面享有不同的待遇。
四、评定标准及相关政策
为保证各类各层经营单位级能够承载相应的业务,展现本行业良好形象,对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设定了层级标准,主要包括经营资质、硬件资源、经营状况等要求,按照经营单位的综合评定结果分为A.B.C共三个层级。层级分类与各行业经营单位对应关系详见附件1-6。
A类等级经营单位为各行业重要单位,是文化主管部门重点扶持对象。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在申请担任新设立文化市场经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时,优先考虑;在表彰奖励、政策试点、政府采购、政策性资金及项目扶持等时机,优先纳入考虑范围;不发生重大违法违规经营案件,原则上以教育为主;执法检查在上一季度未发生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基础上,适当减少频率。
B类等级是文化主管部门扶持的主要对象。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在申请担任新设立文化市场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时,适当考虑;在表彰奖励、政策试点、政府采购、政策性资金及项目扶持等时机,视经营状况可纳入考虑范围;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性质,依法给予底格行政处罚;执法检查采取日常巡查和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督促其守法经营。
C类等级经营单位为各行业重要组成,视其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性质和日常检查结果,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执法检查采取日常巡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督促其守法经营。
五、评定办法
(一)评定周期原则上每半年评定一次。特殊情况根据需要微调。
(二)升降级评定细则
1.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但尚未取得许可证的、持证未经营的、暂停营业的单位不参评;
2.年内因扩大经营规模或提档升级,经本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现场查看,按现有标准评定级别;
3.经营单位上一年度获得省级以上表彰通报的,下年度按最高等级评定;获得市级表彰通报的,下年度依照标准评定后提升一级;
4.经营单位因出现违法行为或因其不正当经营行为引起被市级以上媒体或互联网负面曝光、或被上级部门督办或直接查处,情况属实且影响恶劣的,直降至最低等级;
5.因经营单位管理制度不落实,发生火灾、群众死伤等事故,或者发生爆炸、凶杀、事故伤害及其他影响恶劣的重特大刑事案件的,直接降至最低等级。
六、工作步骤
(一)在本市内广泛发动宣传,组织各经营单位根据评定标准,对照本单位实际,如实申报等级。
(二)文化执法大队结合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信息和现场查看结果,依据标准初步评定各经营单位等级,并将评定结果上报市局。
(三)市文化和旅游局将上报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实地抽查部分经营单位,最终评定等级并公布结果。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单位等级评定标准
等级划分 | 所占比例 | 评定标准 |
A类 | 20% | 取得经营许可证;已转型升级为“上网+X”模式;经营面积220平方米以上,或计算机数量40台以上;从业人员6人以上;上一年度检查无较大安全隐患,无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 |
B类 | 30% | 取得经营许可证;经营面积150-220平方米,或计算机数量30-40台;从业人员不少于3人;上一年度检查无重大安全隐惠,无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 |
C类 | 50% | 取得经营许可证;经营面积40平方米以上,计算机数量20台以上;上一年度检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接纳未成年人。 |
歌舞娱乐场所等级评定标准
等级划分 | 所占比例 | 评定标准 |
A类 | 20% | 取得经营许可证;营业面积500平方米以上;从业人员不少于8人;无较大安全隐患,上一年度违规经营受行政处罚2次以下。 |
B类 | 30% | 取得经营许可证;营业面积300-500平方米;从业人员6-8人;无重大安全隐患,上一年度违规经营受行政处罚3次以下。 |
C类 | 50% | 取得经营许可证;营业面积200平方米以上300平方米以下;从业人员3人以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上一年度违规经营受行政处罚3次以上。 |
电子游戏游艺场所等级评定标准
等级划分 | 所占比例 | 评定标准 |
A类 | 20% | 取得经营许可证;经营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无较大安全隐患,一年度受违规经营受行政处罚2次(不含)以下。 |
B类 | 30% | 取得经营许可证;营业面积400-500平方米;无重大安全隐患;上一年度违规经营受行政处罚3次(含)以下。 |
C类 | 50% | 取得经营许可证;营业面积400平方米以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上一年度违规经营受行政处罚3次(不含)以上。 |
文艺表演团体等级评定标准
等级划分 | 所占比例 | 评定标准 |
A类 | 20% | 从业人员25人以上,月演出场次不少于2场以上;上一年度无违法违规行为。 |
B类 | 30% | 从业人员不少于20-25人,月演出场次不少于2场以上;上一年度受行政处罚2次(含)以下。 |
C类 | 50% | 从业人员15至20人;月演出场次不少于2场以上;上一年度受行政处罚2次以上。 |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等级评定标准
等级划分 | 所占比例 | 评定标准 |
A类 | 20% | 从业人员20人以上,专业技术人员8人以上;演出业务用房1500平方米以上;无较大安全隐患,上一年度无违法违规行为。 |
B类 | 30% | 从业人员10-20人,专业技术人员5-8人;演出业务用房不少于800平方米;无重大安全隐患;上一年度受行政处罚2次(含)以下。 |
C类 | 50% | 从业人员20人以下,专业技术人员5人人下;演出业务用房不少于300平方米;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上一年度受行政处罚2次以上。 |
艺术品经营单位等级评定标准
等级划分 | 所占比例 | 评定标准 |
A类 | 20% | 经营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投资金额不少于100万元。 |
B类 | 30% | 经营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投资金额不少于50万元。 |
C类 | 50% | 经营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投资金额不少于20万元。 |